一网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吉林市太阳集团www0638vom-首页|welcome“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02-22 09:28 来源:吉林市太阳集团www0638vom-首页|welcome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吉林市太阳集团www0638vom-首页|welcome“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首违不罚”情形

法律依据

备注

1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吉林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

旅游局

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经责令改正后能够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行为的行政处罚

吉林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

旅游局

 

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经责令改正后能够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3

对娱乐场所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吉林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

旅游局

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经责令改正后能够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4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吉林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

旅游局

    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经责令改正后能够及时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5

对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吉林市文化

广播电视和

旅游局

    当事人初次违法,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文物后,未造成文物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吉林市太阳集团www0638vom-首页|welcome“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涉及的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第十三条第二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

第三十三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二条 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一级文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